廣告區

所謂的「暴露後預防性投藥」(PEP),指的是因不安全危險性行為、被性侵害、共用針具或稀釋液經靜脈注射藥物等,而接觸到確定或疑似愛滋病毒感染者的血液或體液。經醫師評估後給予抗愛滋病毒預防性投藥,以避免感染愛滋病毒。
就愛滋病毒的感染過程來看,人體藉由血液或體液接觸病毒後,大多數的情況下並不會立即造成感染。病毒經由黏膜侵入後,會在約48小時後到達局部淋巴結。因此從接觸病毒後到確定被感染的這段期間,是預防性投藥的重要時機。
如果與愛滋病毒感染者、或在不確定對方的愛滋病毒感染狀況下,有無套性行為、共用針具,或被其咬傷而可見血液等狀況,建議在暴露後72小時內儘速接受醫師評估,以確定是否需要預防性投藥。若能儘速投藥,藥物預防效果可高達90%以上,但要注意的是預防效果並非100%若已暴露愛滋病毒超過72小時,則預防效果不佳,可是如果經醫師評估有預防性投藥之必要,仍可投藥;超過7天則無預防效果。
預防性投藥的療程為28天。可能發生的副作用包括:腹瀉、噁心、疲倦、頭痛、肌肉酸痛、發燒…..等,因人而異。此外若本身已有長期服用其他藥物,還必須考量藥物交互作用。一旦開始服藥,遵從性相當重要,若中斷服藥,亦可能產生抗藥性。所有療程,包含所使用的藥物與檢查費用,健保並不給付,均為自費。費用因不同藥物選擇,約在一萬到三萬之間不等。由於抗愛滋病毒用藥是由感染科專科醫師開立,因此應至有提供預防性投藥的感染科門診掛號,經醫師評估後使用。
若是經常反覆發生不安全性行為而疑似暴露愛滋病毒,建議應停止頻繁的暴露後預防性投藥。須先從減少風險行為做改善,必要時,可與醫師討論評估是否有服用暴露愛滋病毒前預防性投藥之必要。
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高醫感染內科07-3214227 ;0981989905
 
部分資料來源:台灣疾病管制署